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信息来源:市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:2022-09-16 09:25
甬政发研字〔2022〕11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全市人才调研工作总体安排,现就2023年度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本批课题为人才研究公开发布竞争性课题,共11项(见附件),公开向社会发布,接受社会各界研究人员申报。每名申请人限定申报其中一项课题。
2.申请人应认真审题,准确理解题意,把握研究要点,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》应按照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,确保申请书层次清晰、负责人信息全面准确。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》应按照提示填写,确保观点鲜明、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,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,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一般不超出提示限定范围。
3.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,认真审核申请材料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单位公章。属于高校申报的,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组织申报。
4.本次申报不受理课题组自拟研究题目的申请。承担本市年度人才研究课题但尚未完成者,不接受其申报。
5.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7日,逾期不予办理。
二、课题研究要求
1.课题承担人应围绕研究要点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全面掌握现状基础,查找问题难点,提出对策建议。课题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。
2.本批课题要求在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+转化应用稿。
3.本批课题结题按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(甬政发研字〔2020〕7号)规定办理。课题研究达不到结题要求的,剩余经费不予拨付,并撤销立项。
4.本批课题成果版权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所有。中心可以使用课题所有的数据和资料,并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、提炼等编辑加工。研究成果未经中心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申报材料由中心人才资源研究所统一受理。具体包括:纸质版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》、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》,一式两份。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(A4)的同时,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电子版。
2.申报材料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立项以及课题承担人,并将结果通过“宁波决策咨询网”予以公布。
3.本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,分两期拨付,课题立项后拨付50%,课题结题后拨付剩余50%。
4.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》、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》以及《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均可在“宁波决策咨询网”上“专项服务”→“资料下载”栏内下载。
联系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608室
邮政编码:315066
联系电话:0574-89185744
宁波人才课题研究QQ群:104566498
联 系 人:廖绍云
E-Mail:nbsrcs@163.com
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
2022年9月14日